究竟移民之後香港的強積金是否需要交英國稅呢?
其實不同類型的強積金會有不同的稅務責任。很多人都會問: 原來有幾種強積金嗎?所以以下會分享退休金、長糧方面的安排。
大家都可能在新聞上面會見到永久離港提取強積金去到66億,按年創新高。到底有什麼資格才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呢?根據積金局的網站看到提早退休、永久性離開香港都是一些自己可以選擇的事情,有些人認為提早退休便可以。但大家留意,提早退休是可以的,不過年齡要65歲或以上。另外永久性離開香港,離開英國是否算數?大家要留意在積金局方面,其實在3月10日,已經作出了聲明,因為在1月29 日開始,特區政府已經公佈了他們不承認BNO作為有效的旅行簽證或身份。所以持有BNO的話,其實積金局是不可以作為一個證據視你永久離開香港。所以因為這原故,大家申請BNO時,到積金局申請時其實是不會被接納。最近聽到很多朋友說是可以的,只要做一些步驟便可,但我在此建議大家不要以身試法,已經很清楚是不可行不會被承認的。
我們先來講解退休金,因為香港和英國在2010年的時候已簽訂了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所以裡面定明了如果是退休金,其實是不需要再交英國的稅款,只要在香港交稅就可以了。而對詳細內文你可以查閱HMRC裡面的Article 17,亦都有提及過past employment 或 self employment。
關於social security 的話,其實是不需要課稅的。
就網上的資料亦都顯示一筆過的長俸或者定期長時間的長俸。其實都不需要交英國的稅項。你可以在短片上找到相關的code。剛才提及過提早取回強積金其實可以嗎?其實是可以的,在65歲之前,不過要符合A-F不同的可能性。而特別一提,如果你是持BNO移民英國的話,這個是不被承認的。剛才亦提及過,原來不同類的強積金,有些需要交,有些不需要交,究竟怎樣區分呢?
強制性供款
大家都會知道,如果你是一個受僱人仕,你的僱員有關入息去計那5%的話,就是你的供款了。而當中的供款其實因為強制性而跟你的employment,即是你的僱傭合約掛鉤的話,所以是免稅的。除了強制性的5%之外,原來還有3種不同類的強積金:
第一種 自願性供款;第二種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第三種 特別自願性供款,究竟怎樣區分呢?
1. 自願性供款
如果你的僱主和僱員之間訂立除了5%之外,你會另外加多幾個%,作為一個優質僱員,可能僱主很好的會希望多給資金作為一個退休的準備,因為這個跟你的僱傭合約掛鉤,而由僱主直接幫你做供款,所以這個亦都是免稅的。
2.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過去2年大家都知道香港政府出了一個新的政策,就是不同的工具,透過儲蓄你可以有稅務上的優惠。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強積金就是其中一種。金額是可以自己訂立的,而可扣稅額度就要視乎相關措施。因為供多少額度,供多久,是可以完全自訂,跟你的僱傭關係是無關的。在這範疇之下,所以這種情況下是需要交稅。
3. 特別自願性供款
大家有否試過因為覺得自己用的強積金平台很好,而那個基金表現很卓越,所以另外透過自願性供款,在積金局的平台上面或積金商的平台上自己另外做了一些儲蓄投資。因為通過這個強積金平台,這種與僱傭關係無關的,所以不需要繳交英國稅款的。
如果是有capital gain 或income 的話,當然在退休準備上面,除了強積金或者自願性強積金、長糧之外,亦都有年金、扣稅年金等。這些林林總總都是退休儲蓄的安排,但因為跟你的僱傭合約無關,所以運用這些工具都需要繳交稅款。但不過可以留意一下,因為扣稅年金如果是一些保險結構包圍的話,會有些不同的稅務優惠。遲些在短片上面會講解不同類型的保險產品,有什麼稅務優勢或者有什麼稅務責任,應該要怎樣區分,那些需要繳交那些是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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