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原來移英後才出售香港的物業有機會交英國稅。今集會和大家分享一下!
如果你已經持有香港或其他國家的物業,移民英國之後會有什麼稅務責任呢?
這條問題是關於香港物業的。何時才會有稅務責任?應該怎樣計算?有人認為是以買入價去計算賣出時所賺的錢;有人則認為是移民之後計;甚至有人說成為稅務居民之後起計。究竟那個正確?這個真的是迷思,尤其是這2年很多朋友都問的!我在這裡跟大家說,其實是以買入價計算。假設你當年90年代置業,現在要移民選擇出售物業,所以用90年買入的價錢,然後比較今時今日最後的賣出價來計算。這樣計會很貴的!(是很貴的,因為香港的樓在過去這30年翻了幾倍。)但是你要考慮這層物業的用途,是用來自住;還是曾經自住;還是從來沒有自住?如1買的時候已經決定出租的話。在不同的情況下,其實有不同的稅務優惠是可以減免的,變相要交的稅就可以減少。有時候若果出售物業簽完約,而款項則是我成為稅務居民後才收到,到底是以簽約計算還是以我收到款項來計算?我也留意到香港有臨約、細訂、大訂、交收幾個過程。我們是計commitment contract。在英國裡有exchange contract,其實在香港exchange contract是較快的。所以是簽臨約的時候,在法律上已經清楚講明,誰是買家和賣家,這裡已經是稅務tax point。所以如果今個月你成交了香港的物業,但款項則是到英國才收到的話,是否需要繳稅?應該是不需要的。你在移民前時已經有了這份合約,而你當時以一個香港稅務居民和香港的定居人仕,所以就沒需要交英國稅。
而另一問題,物業是自住,但仍未售出。而我移民後才售出的話,移英後自住物業便會變成英國那間而不是香港那間物業。在這個情況下,究竟我買的自住物業會不會當為投資物業去收稅?
或者有否規定多少時間內一定要售出呢?以這個例子,假設有位朋友在8月31日後才到英國,我們是計出售物業前的最後9個月。但很多香港朋友以為有9個月時間。但9個月是計之前,變相數下去的話去到明年初,即是2022年5月之前。這位朋友出售了香港曾經自主的物業都不需交英國Capital Gain Tax。但如果5月還沒售出,6-10月才售出,時間延長了怎麼辦?那就有機會要交Capital Gain Tax。所以預早安排是最好的。因為你離開香港時,可能價錢不合或疫情下不便看房,那當然會有buffer 。但都會有個時間去控制,這個大家要小心!
很多朋友說物業會給家人住,是否需要上報和繳稅?
要視乎物業何時買入。除非物業是1988年或以前買入的話,如果將物業給家人住,之後再出售的話便要繳交稅,因為賺到錢才要交稅。如果是1988年以前買入的話是不需要的。但是1988年的物業很多人都已經出售,現在可能是1989年以後才買入,而物業是給家人自住的話,即不是自己自住。當將來你出售物業時,就需要交一定的稅款。是怎樣計算呢?假設你2000年買入,入住了21年,然後給家人自住,再給他們多住10年,這裡便總共住了31年。我們便會計算當中有21年是自住,有10年不是自住。那裡所賺到的,再加送9個月,就剛才的計算方法得到稅款是多少。但如果我租給關連人仕自住,當然是不收租,這個是可以的。有沒有說明那些關係是可以呢?朋友不行嗎?這個是常問問題!如果給朋友住而不收租,因為大家關係很好,這個是你自己的決定!應該不會被人質疑的。
怎樣才要交遺產稅?
接著講解遺產稅。如果爸爸是non tax residence 。簡單來說,在香港便是香港人,非居民non dom。但在他過世以後,子女可能移居英國繼承了他在香港的物業。究竟這個資產傳給他時,是否需要交遺產稅或者入息稅?有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情況?我想跟大家攪清楚這個問題,我假設這個資產或遺產全部都在英國境外,可能是香港的樓宇,香港的銀行存款、股票等。父母在生前的一些資產,而子女並不在香港。在英國成為了稅務居民,無論他是否已定居,當他繼承爸爸的物業資產時候,不需要交英國的遺產稅。因為遺產稅是計算先人的稅務情況,不是計算繼承的人。為什麼有時候要交遺產稅?其實因為先人過世,在世的人幫他交,但責任都是在先人身上,所以要攪清楚!如果爸爸有部份資產在英國境內,在世時買了英國物業,現在傳承給子女時,就需要交遺產稅。因為物業在英國土地上,便會計入遺產稅內。當然爸爸亦都有英國遺產稅免稅額!現在是320萬-325萬港元,即是32.5萬英鎊。
本人在英國去世後在香港的物業要交遺產稅嗎?即是我是稅務居民。我當你在英國住了一段時間,你是當地的定居居民,當你在英國去世時是需交香港甚至全球的遺產稅。不過你可能會有些寬減可以做,例如在遺囑上註明物業傳給你的配偶,這樣都可以做到遺產稅寬減甚至全免。
如不是CRS國家,英國會否知道我有獲利?
問完英國和香港,再簡單些,在馬來西亞、泰國、星加坡、日本等地有物業的,究竟這些物業其實跟剛才的一樣,總之是關於outside UK和 inside UK。例如柬埔寨不是CRS國家,英國會否知道我有獲利呢?首先英國的報稅系統,英文是Self Assessment。自我評核報稅,意思是自己評核自己。我們是全球徵稅的國家。根據你自己的情況計算出你應該要報稅。不論是柬埔寨、非洲、任何國家都好,應該要報的都需要如實報。大家都講個信字,將來如果你欺騙的話抓到證據就會罰很重。其實馬來西亞的租金收入如果匯進英國是否全部都需要交稅呢?大部份都需要的。但是我們有些稅務策略可以做到,例如客人可以揀Non-dom。尤其是首7年可以選擇Non-domicile,Remittance basis 匯款制。如果租金不匯入英國的話,其實就不用交英國稅。首7年是免費的,之後就要收Remittance charges,就是3萬英鎊。相信很多朋友都搜集過資料,已經清楚知道。
下一集!中小企老闆移民後,你在香港的生意在英國有沒有稅務責任?記得收看及訂閱youtube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