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歲欲全家移民英國 退保前應審視的 4 類保單保額

RICKY LEE 移民前欲退保應審視4類保單保額

近年不少人選擇移民他鄉,在陌生的環境,伴隨難以量化的「變數」,或會擔心收入
不穩,減少支出當然少不免,然而黃先生要取消在港購買的保單套現前宜三思。筆者
建議將保單分為四大類別,分紅、人壽、危疾及住院類,再按情況作出退保決定。

個案參考:
背景:黃先生:40 歲,品牌經理;一家四口,小朋友分別 6 及 8 歲

疑難:黃先生準備一家四口於 4 月移居英國,已經沽出香港自住物業,並已於英國透
過當地經紀安排租住物業。目前擔心赴英後欠缺保障,同時擔心短期難覓工作,希望
減少保險支出負擔,考慮是否需要取消香港的保單。
先講分紅類保單,分紅類保單一般設有退保條款,內附有退保費用率,講明若在初期
退保,取回之現金價值或少於已繳保費,並會列明在何時退保才能拿回十足本金。簡
單而言,初期退保並無著數。
以黃先生情況為例,兩年前已經供完分紅保單,惟保單未過退保期限,若現時取消將
會造成損失,繼續持有保單對其現金流並無影響,若短期內無資金需求,不建議貿然
退保。

減低保額助削開支

人壽保險方面,黃先生原先為自己投保一份 1,500 萬保額的人壽保
單,當時有兩個考慮,希望可足夠覆蓋 500 萬元按揭貸款,以及未來 20 年的家庭開
支。 筆者常說,保險需求會隨人生階段而有變,如今黃先生已出售在港物業,保險需
求因而大幅減少,建議重新計算所需保額,透過減低保額,藉以壓降每年保費開支。
另外,其保單列明當受保人的居住地、公民身分或稅務狀況有所改變時,需通知保險
公司改變居留地。
筆者建議重新計算所需保額,透過減低保額,藉以壓降每年保費開支。
事實上,須保留的尚有一份保障額為 300 萬元的危疾保單。當不幸患上重疾,往往需
要休養超過一年以上,以投保時以 24 個月之收入計算,是保守又恰當的做法,故筆者
不會建議黃先生減低保額。同樣要留意的是,危疾保單或會要求受保人提供在港的醫
療診治證明。
筆者建議,投保人可以問自己,如不幸患重病,會希望在哪地接受醫治?以黃先生為
例,他始終對香港醫療體系統更為了解,所以傾向有事時回港接受治療,故且筆者建
議他保留保單。
至於住院保險則會因投保人居住地變更而「被廢部分武功」。經檢視其醫保計劃,發
現黃先生的住院保險列明,受保人若於英國持續居留 365 日,其在該居住地接受的醫
療服務之賠償,將永久減至可獲得賠償額的 60%。
筆者建議,黃先生不能完全依賴香港的保險計劃,反而應該盡快安排一份當地的醫療
保險。順帶一提,有意移居他方的人士,移民前要留意醫保覆蓋範圍,個別保險公司
有權要求,因為受保人居住地變更而重新核保,甚至更改保障條款。
筆者建議,黃先生不能完全依賴香港的保險計劃,反而應該盡快安排一份當地的醫療
保險。